我们班最近看到了一篇新闻报道,江苏母亲罗秀容的16岁儿子小罗不幸遇车祸,经抢救仍脑干衰竭,她悲痛万分。犹豫再三她做出艰难决定:捐献儿子器官。我看了以后觉得很震惊。听人常说:死也要留个全尸。但是这位母亲却让她的孩子不完整的离开,我很不理解,很多同学也不能接受,但是还有同学认为这是一项善举。班里看法不一。于是老师让我们在班里就这个新闻展开了激烈辩论:
甲方同学认为这既能帮助别人获得新生,又能让儿子的生命得到延续。这是对社会充满爱的奉献,这是追求生命永恒的正确选择,这是悲痛与绝望中的希望,这是对于生命的再次尊重,这是爱与被爱的一种大爱在传承。乙方同学认为这样对死者不公平,中国人向来讲究善始善终,尤其事死者在刚刚过世之时取出死者的器官,太过残忍。很多亲人于心不忍。
我们都各抒己见,辩论赛场十分激烈。后来老师讲了孟子的“生,亦我所欲也;义,亦我所欲也。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”意思是,生命,也是我所宝贵的;正义,也是我所宝贵的。在二者不可同时得到时,就舍弃生命而维护正义。这是孟子的为人之道和仁义之道,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高尚思想道德情操,属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。
还讲了雷锋叔叔的故事,在他生前的日记中说得好:“一滴水只有放进大海里才能永远不干,一个人只有当他把自己和集体融合一起的时候才能有力量。力量从团结来,智慧从劳动来,行动从思想来,荣誉从集体来。”可以说,器官捐献与器官移植就是我们共同的集体荣誉,这种集体荣誉感越强,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与友善。
听了老师的讲解,我想正是由于我们拥有这样伟大的母亲,我们的器官捐献才会越来越多;正是由于器官移植可以使更多的生命得到延续,所以器官捐献随着社会与时代的发展与进步,人们的思想认识与觉悟将会得到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。其实这是一个帮助的循环。那位母亲帮助别人,也会受到来自别人的帮助,大家互帮互助,才能形成和谐的社会。
作者:初一四班 贾星雨